
建筑管理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
- 确定注册条件
- 人员要求:需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、财务负责人等人员,并且要提供他们的身份证明、职称证书、任职文件等材料。例如,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和职称等。
- 资金要求: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,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,且不是随意填写,要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股东的承担能力确定。
- 设备与技术要求:有从事建筑管理相关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等条件,虽然不同业务的技术装备要求可能有所差异,但需要满足相应的行业要求。
- 名称核准
- 准备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,全体投资人签署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以及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),同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,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等信息。如果申请名称冠以中国、中华、国家、全国、国际字词的,还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;特殊的申请名称,名称登记机关可能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。
- 提交注册资料
- 有限责任公司
-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。
-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(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)。
-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-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(如果有要求)。
-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,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。
- 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-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- 住所使用证明。
- 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- 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。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。
-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
- 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。
- 股东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,法人股东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。
- 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(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,法人股东加盖公章)。
-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。
-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;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;未取得房产证的,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等材料。
- 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等。
- 有限责任公司
- 领取营业执照:当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且注册资金到位后,即可领取营业执照。
- 公安刻章备案:凭执照登记到公安局申请企业公章、发票专用章、财务专用章备案,由公安指定刻章企业刻制,公安局出具刻章证明。
- 银行相关事项办理
- 联系商业银行开设企业基本户、人民银行核发开户许可证,办理网银以便于使用。
- 签订税款银行代扣协议。
- 税务业务办理
- 进行国税登记、地税登记、验证账户、认定税种、签税款代扣协议、申请税控盘、申请发票等业务。
- 办理其他资质许可证书(如果需要):如果公司的业务需要凭资质许可经营,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。例如建筑公司可能需要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,资质可分为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等不同等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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